为规范校园网中心机房托管服务器的管理,明确信息中心与托管单位双方的权责,特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托管条件
服务器托管是指将河北地质大学校属各单位购买的服务器(以下简称“托管设备”)放置在信息中心机房(以下简称“中心”)的服务。中心为托管设备提供电力供应、网络接入等机房基础环境。
第二条 托管对象
用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或经学校批准的其他用途的托管设备,在机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申请放置在校园网中心机房托管。
第三条 申请办法
托管单位填写《河北地质大学托管服务器申请表》,提供服务器、管理员、运行系统等相关信息,由信息中心审核后安排实施。
第四条 托管单位的权责
1. 托管单位管理员必须是本校在岗教职工。
2. 负责托管服务器硬件的摆放、跳线分配,软件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设备维护更新、软件安装升级、病毒防护、数据备份、信息安全等。托管期间如出现故障,由托管单位负责维修处理,信息中心提供必要的配合。
3. 托管单位自行解决服务器上所需软件的版权(许可/使用权)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纠纷。
4. 托管服务器不得运行申请内容之外的服务,所发布的信息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管理部门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托管单位对所发布的信息负有全部责任。
5. 管理员应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定期(一般不超过半年)更改密码,管理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须及时更换相关密码。
6.托管服务器所产生的异常国际流量,须按相关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第五条 信息中心的权责
1. 提供服务器的物理存放位置,负责设备的物理环境和网络畅通。
2. 托管服务器因设备故障、中毒、遭遇网络攻击等影响其他系统或校园网正常运行时,信息中心可立即暂停托管服务器运行并通知托管单位进行相应处理。
3. 特殊情况如电压不稳、长时间停电等,为防止服务器硬件受损、软件数据丢失,在联系不到托管单位管理员情况下,信息中心可代为关闭服务器。
4. 管理员一般通过信息中心认定的远程管理方式对被托管服务器进行监测管理,特殊情况需进入机房现场操作时,须经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同意并履行登记手续。在机房中仅可操作其所托管服务器,不得擅自动用与之无关的任何设备与系统。
第六条、争议解决与不可抗力
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断电、断网或供电、通信不稳定等造成服务器不能访问、数据丢失等问题,信息中心不承担责任。
2. 由于电信、联通、教育网等运营服务商原因造成的网络故障,信息中心会与运营商联系,协调解决故障。
3. 信息中心保留对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托管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